广东省:正式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2017-12-04 7653 次

2017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印发实施(粤府〔2017〕127号),正式拉开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帷幕。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查清查实省情省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务院的任务安排、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扎实落实调查工作。

 

● 要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必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 选择调查队伍要坚决杜绝各种暗箱操作、围标串标行为,提倡综合考虑资质业绩、技术人员装备、工程报价等因素公开招标。

● 要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保密制度。

 

省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制定省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检查督查工作,汇总整理全省已有土地基础数据,并会同省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将本次调查省级承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发展改革等部门各司其职,积极主动提供有关数据。

 

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省政府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许瑞生副省长任组长,省国土资源、发展改革、民政等1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省政府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省的做法,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调查工作。

 

据悉, 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自2017年4月开始筹备,目前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先后完成了两个国家试点(深圳和东莞市),形成了《广东省土地调查新技术试点数据分析报告》;制定了省级经费预算,并已报送省财政厅;初步确定了“三调”工作内容、工作模式和责任分工,制定了《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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